利未记 11
洁净与不洁净之动物(申14:3~21) 1 耶和华对摩西和亚伦说: 2 “你们要告诉以色列人:地上所有的走兽中,你们可以吃的动物,就是这些: 3 分蹄有趾而且反刍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 4 但你们不可吃下列反刍,或分蹄的走兽动物:骆驼,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5 石貛,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6 兔子,因为牠反刍却不分蹄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7 猪,因为牠分蹄有趾却不反刍,你们应以为不洁净。 8 这些走兽的肉你们不可吃,牠们的尸体你们不可摸,你们应视为不洁净。 9 “水中所有的活物你们可以吃的,就是这些:凡是在水中,有翅有鳞的,不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的,你们都可以吃。 10 在水中游动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,无论是在海里或是河里,若是没有翅和鳞的,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11 牠们是你们憎恶之物;牠们的肉,你们不可吃;牠们的尸体,你们要憎恶。 12 所有在水里没有翅和鳞的活物,你们都要当作可憎之物。 13 “在鸟类中,你们要憎恶,也不可吃这些雀鸟:兀鹰、鵰、鹫、 14 鸢、猎鹰等隼类, 15…